竞 价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在http://pm.hknb.cn/(象山微拍)举行承包权网络竞价会。
一、竞价标的:象山县黄避岙乡护境寺茶园山及其他地方茶园山合计约200亩,承包期限十五年,总承包款起租价:1035000元,押金:5000元。
注意事项:1、其他地方茶园山以甲方指定范围为准 2、成交款付第一年租金加溢价部分,各年度承包款详见竞价须知。
二、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
三、竞价登记:请有意向的竞价人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4时30分前将押金汇入(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宁波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8036)并携带押金缴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象山港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竞价登记并开通网络竞价手续。
四、咨询电话: 87848631
五、联系地址: 象山港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号六楼
详情请参见本场竞价会的竞价须知。
象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竞 价 须 知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pm.hknb.cn/象山微拍网站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
各竞价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价须知》。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委托人: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竞价标的:象山县黄避岙乡护境寺茶园山及其他地方茶园山合计约200亩,承包期限十五年,总承包款起租价:1035000元,押金:5000元。
注意事项:1、其他地方茶园山以甲方指定范围为准 2、成交款付第一年租金加溢价部分,各年度承包款详见竞价须知。
起租价:1035000元,竞价押金:5000元。
特别说明事项:
1)承包标的: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护景寺茶园山及其他地方茶园山(本须知中简称“茶园山”),合计面积约200亩。其他地方茶园山由甲方指定地方为准,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后附图留存(实际丈量后面积如有增减,合同面积不予更改,不予多退少补,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出异议或变更)
2)承包期限:自2023年 7 月 日—2038年 7 月 日止(共十五年)
3)承包款及支付时间: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的原则
合同起止时间 | 承包款 | 支付时间 |
2023年7月 日—2024年7月 日 | 2023年6月30日 | |
2024年7月 日—2025年7月 日 | 25000元 |
合同期内每年的6月1日前 |
2025年7月 日—2026年7月 日 | 35000元 | |
2026年7月 日—2027年7月 日 | 50000元 | |
2027年7月 日—2030年7月 日 | 70000元/年 | |
2030年7月 日—2033年7月 日 | 90000元/年 | |
2033年7月 日—2036年7月 日 | 110000元/年 | |
2036年7月 日—2038年7月 日 | 130000元/年 |
甲方提供收款收据。如乙方需开具发票的,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用途: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种植业
5)承包方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予任何第三方。
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乙方在订立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伍千元整,不记息。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退还乙方,不计息。
具体详见《茶园山承包合同》样本
3、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4、竞价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http://pm.xsxiangchou.com/象山微拍网站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5、竞价起始价:103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的整数倍数。
6、竞价前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至指定帐户,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宁波曙光支行;帐号:39159001040008036,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息。
7、 标的竞价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竞价成交当日内向拍卖公司付清佣金,佣金为3000元,佣金汇入本公司账户(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曙光支行;帐号:39159001040008036)。
8、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于2023年6月28日前支付竞价成交款到指定账户(同上)
9、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即为该标的承包人,必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签署《茶园山承包合同》。如委、买双方签署合同后,需修改和补充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对此,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和象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价成功后,成交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按《茶园山承包合同》规定条款由委托人和承包人自行办理标的移交。
1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违约。买受人逾期未付足上述佣金及价款的按违约处理,买受人已付保证金依次用于:(1)拍卖公司为本次竞价会支出的合理费用 (2)竞价佣金 (3)其他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归委托人所有。并按《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2、本次竞价是经过公告和展示期后举行,已对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亲临实地查看、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确认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3、项目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14、本竞价须知由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